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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公告(2019.6)

作者: 卫红 发布时间:2019/6/14 8:52:23

转学公告(2019.6)

 

枣庄校区一、二年级因每班人数都已超过45人,暂不接受转入学生。

枣庄校区三年级还留有部分班级未满45人,可以接受个别转入学生。家长带好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枣庄校区1号楼301室登记。学校按照登记日期的先后顺序安排转学,额满为止。

其他年级根据《浦东新区转学管理服务(2019年暑假)》通知要求办理。我校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转学办理日期

2019年6月21日、8月2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转出

1.填写、领取《学生转学信息表》。

2.凭《学生转学信息表》(跨区和跨省)办理正式转出手续,届时领取学生学籍卡、健康卡,预防接种小白卡。

转入

一  开学生转学信息表(家长或监护人)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 领取学生转学有关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二  转学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1.由家长或监护人带好相关资料到我校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学生转学申请情况登记表》;学校网上登记,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出具《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

2. 转学申请须携带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学生: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居住证上的居住地住址在浦东新区;(原件、复印件)

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外籍适龄儿童,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人户分离申请回执(本市外区县以居住地入学需提供)

(5)学生转学有关信息(由原就读学校开具);

(6)学生评价手册

三  学籍申报(学校)

学校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2019年6月25日、8月29日前往浦东新区招生办办理转学审核及学籍申报手续。

四  听取转学结果反馈(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于2019年6月26日或8月30日上午8:30—11:00到我校听取转学结果,凭《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领回相关证件材料。

2.家长或监护人前往原就读学校办理正式转出手续。原就读学校属跨区或跨省,须及时在学籍系统平台完成同意转出的审核操作。

3.开学一周内,交齐学生学籍卡、健康卡,预防接种小白卡。

备注: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五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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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