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公告(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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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公告(2018.1)
根据区招生办《转学管理服务》(2018寒假)要求,我校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初中、小学转学条件
1.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对口转学:户主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产权人须是户主(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是户主的,需提供学生本人或父母为产权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的房产证。
2.本市户籍因“人户分离”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对口转学的学生,房产证产权人须是学生父母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3. 本市户籍要求按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对口转学的学生,承租人须是学生父母(提供相关证明)。
4.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分值人员同住子女,有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学生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就近转学,无房产证可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
5.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签发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以后的《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
(1)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住址在本区,签发或签注日期在2017年12月31日前);
(2)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住址在本区,签发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已满6个月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3)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6.外区、外省市学生(需符合有关条件),可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
7.港澳台、外籍学生,可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
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浦东新区招生办网站(http://www. zsb.pudong-edu.sh.cn),查询户籍或产证地址的对口学校并按时前往。
转学办理日期
2018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4:00
转出
1.领取《转学信息表》。
2.凭《转学信息表》(接收学校盖章)办理正式转出手续,领取学生学籍卡、健康卡,预防接种小白卡。
转入
一 开转学信息表或转学联系表(家长或监护人)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领取《转学信息表》或《转学联系表》。
二 转学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1.由家长或监护人带好相关资料到我校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学生转学申请情况登记表》,学校网上登记,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填写《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
2. 转学申请须携带材料
(1)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及以上)并提供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积分通知单原件;或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学生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2)房产证原件(符合相关条件,具备者提供)
(3)学生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学信息表》或《转学联系表》(由原就读学校开具)
(5)学生评价手册
三 学籍申报(学校)
学校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于2018年1月24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前往浦东新区招生办办理转学审核及学籍申报手续。
四 听取转学结果反馈(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于2018年1月25日上午9:00—11:00到我校听取转学结果,凭《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领回相关证明材料。
2.家长或监护人持《转学信息表》或《转学联系表》前往原就读学校办理正式转出手续。
3.开学一周内,交齐学生学籍卡(纸质)、健康卡,预防接种小白卡。
备注: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建平实验小学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