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实验小学
扫描加入建平实验小学微信服务号

栏目导航

浦东新区教育工作党委 教育局关于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作者: 校务办 发布时间:2019/9/10 0:00:00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浦教党发〔2019〕32号

 

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教育工作党委 教育局关于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浦东新区教育工作党委 教育局关于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按照执行。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9年8月30日

 

浦东新区教育工作党委教育局关于完善师德建设

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等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完善师德教育机制,引导教师树立远大职业理想。加强师德教育。教育工作党委、教育局要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基本要求,加强师德教育,积极推进师德建设工作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教发院,青少年活动中心,各公民办中小学、中职校、幼儿园,开放大学分校、社区学院,镇成校)要全面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每年组织全体教职工签订师德承诺书。教发院要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重视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新任教师岗前培训须开设师德教育专题;把师德教育作为在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设置一定的培训学分。创新师德教育方式。鼓励中小学校采取教师宣誓、宣言等形式进行师德教育。采取实践反思、师德典型案例评析、情景教学等多种师德教育形式,把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师德教育,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二、完善师德宣传机制,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将师德宣传作为教育工作党委、教育局和学校重点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针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应对并加以引导;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联合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我区教师的精神风貌,挖掘师德典型,弘扬高尚师德,增强正能量。

三、完善师德激励机制,促进形成重德养德良好风气。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评优晋级的首要条件。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在评优评先和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

四、完善师德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失德行为。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注重抓好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的监督。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教育局信访举报电话(021-20742720、20742727)作为师德师风投诉举报热线,接受社会投诉;各教育指导中心、各学校要建立多种形式、行之有效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完善师德惩处机制,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教育部《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师德失范行为的查处要坚持严字当头,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建立健全师德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六、完善师德考核机制,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研究制订师德考核办法,指导各学校制订实施细则。师德考核应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符合教师职业特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原则上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当年个人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提拔使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七、完善师德保障机制,将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师德建设责任制度。教育工作党委、教育局成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有关职责具体落实到各处室、各教育指导中心等机构和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主动抓的工作机制。各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制订本学段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成立师德建设工作小组,贯穿于学校管理工作全过程。学校党政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制订符合学校发展实际的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师德建设各项制度,建立师德考核档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群团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师德建设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