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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公告(2019.1)

作者: 卫红 发布时间:2019/1/2 16:57:55

转学公告(2019.1

 

根据区招生办通知,我校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转学办理日期

2019118  上午9:00—11:00     下午1:00—4:00

转出

1.领取《转学信息表》。

2.凭《转学信息表》(接收学校盖章)办理正式转出手续,领取学生学籍卡、健康卡,预防接种小白卡。

转入

     开转学信息表或转学联系表(家长或监护人)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领取《转学信息表》或《转学联系表》。

     转学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1.由家长或监护人带好相关资料到我校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学生转学申请情况登记表》,学校网上登记,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填写《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

2. 转学申请须携带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外籍适龄儿童,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2)房产证原件(符合相关条件,具备者提供)

 

3)学生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学信息表》或《转学联系表》(由原就读学校开具)

5)学生评价手册

 (6)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学籍申报(学校)

学校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于20191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前往浦东新区招生办办理转学审核及学籍申报手续。

  听取转学结果反馈(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于2019122日上午9:00—11:00到我校听取转学结果,凭《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领回相关证明材料。

2.家长或监护人持《转学信息表》或《转学联系表》前往原就读学校办理正式转出手续, 原就读学校属跨区或跨省,须及时在学籍系统平台完成同意转出的审核操作。。

3.开学一周内,交齐学生学籍卡(纸质)、健康卡,预防接种小白卡。

 

备注: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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