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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公告(2018.6)

作者: 卫红 发布时间:2018/6/4 15:21:52

转学公告(2018.6)

 

根据《浦东新区转学管理服务(2018年暑假)》通知要求,我校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转学办理日期

2018年6月21日、8月2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转出

1.填写、领取《学生转学信息表》。

2.凭《学生转学信息表》(跨区和跨省)办理正式转出手续,届时领取学生学籍卡、健康卡,预防接种小白卡。

转入

一  开学生转学信息表(家长或监护人)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领取《学生转学信息表》。

二  转学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1.由家长或监护人带好相关资料到我校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学生转学申请情况登记表》;学校网上登记,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出具《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

2. 转学申请须携带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学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2018年1月1日前签发或签注),或2018年1月1日后签发或签注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积分通知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原件、复印件(居住证上的居住地住址在浦东新区);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人户分离申请回执(本市外区县以居住地入学需提供)

(5)学生转学信息表(由原就读学校开具);

(6)学生评价手册

三  学籍申报(学校)

学校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2018年6月25日、8月29日前往浦东新区招生办办理转学审核及学籍申报手续。

四  听取转学结果反馈(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于2018年6月26日或8月30日上午8:30—11:00到我校听取转学结果,凭《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领回相关证件材料。

2.家长或监护人持《学生转学信息表》前往原就读学校办理正式转出手续。

3.开学一周内,交齐学生学籍卡、健康卡,预防接种小白卡。

 

备注: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五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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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