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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常规工作条例

发布者: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 发布时间:2019/11/5 10:32:00

    

建平实验小学教师教学常规工作条例

一、教师备课制度

1.教师在备课之前,必须认真学习《上海市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避免备课中可能出现的主观性和盲目性备课时,使用规范的汉字输入。

2.教师在备课时要通览相关年级全册教材,准确把握各章、各单元之间的内在联系及教学要求,并针对本学科教学和学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教学计划。

3.教师在备课时要依据“课程总目标”和“课程阶段目标”,结合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来设定学期教学目标和单元教学目标;根据教学目标安排学期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选用教学媒体,有效实施课堂教学。

4.教师在备课时要根据学期目标和单元目标确定每节课的教学目标, 要综合考虑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有机融合,不能以单一的知识目标取代整体性目标。

6. 教师在备课时要精心考虑导入环节的设计、问题和情境的设计、学生活动和师生互动的设计及板书的设计等,要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探究知识形成的过程与获得体验的时空。

7. 教师在备课时要注重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多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等,把接受性学习方式与自主探究、实践体验、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有机结合起来。

8. 教师在备课时要重视练习、作业与评价活动的设计。

9. 教师备课均采用电子稿形式,可以备课组为单位首先进行集体研讨备课,形成教学预案的初稿,但教师在授课前,必须根据自己班级学生的特点,进行再次加工、修改,以不同字体(或不同颜色)在电子教案上体现出来。

10. 教师在上课中出现的一些生成性的做法,可以先在书本或其它地方记录下来,一段时间后补充到教案电子稿中去。

二、教师上课制度

1. 教师要认真组识教学,两分钟预备铃响必须进入课堂。上课后教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教师应站立讲课(操作多媒体时可灵活处理),学生作业或考试时教师应进行巡视(特殊情况另定)。不可在下课铃响以前让学生离开教室或解散,更不可随意拖堂。

2. 上课时间教师不能接听手机,无特别紧急的事情不接待家长、不与学校领导同事交流,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3. 教师要尊重、爱护学生,在课堂上不允许出现学生被罚站或被赶出教室等情况,更不能体罚学生。

4. 教师在教学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准备好教具,调试好教学多媒体,并做到演示正确,操作自如。

5. 教师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要做到生动、准确;板书要工整规范;教态要自然、亲切。

6. 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关注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及学习方式,课堂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传授知识准确。学法指导有特色,课堂训练有层次,体现二期课改的目标要求。

7. 教师在课堂上,要遵循面向全体、全面发展、主动发展的原则。引导全体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学习的全过程,在课堂要做到学生参与面广,学习气氛活跃,要引导学生大胆质疑与实践。

8. 教师在课堂上,要严格执行课堂纪律,对违纪学生要及时提醒教育,但不要占用过多时间,以免影响教学进程。发生伤害事故,应即时上报教导处和学生处,同时将学生送往卫生室进行初步处理,不得瞒报。

 

三、教师作业布置与批改制度

1. 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学习实际,科学合理地设计、编制作业与练习,做到精选内容,举一反三。

2. 要严格控制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其中: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回家作业,但可以布置适量的口头作业或实践性作业;三年级各科作业总量(以班级中等水平、速度的学生计)不超过45分钟;四年级不超过60分钟;五年级不超过75分钟。

3. 要控制作业难度,提倡根据学生学习的不同层次,进行作业的分层布置,必做与选做相结合。

4. 作业格式和书写要严格要求,做到卷面整洁,字迹规范端正清楚,每次作业要清点、收齐,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

5. 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及时,不错批、不漏批,批改符号要规范,求实效。除作文批改不超周外,其余均要求当天批完,及时评讲,及时订正,及时反馈。(具体要求详见各年级各学科作业要求)

6. 提倡教师根据自身学科的特点和需要,进行作业、练习内容和形式宜多样化的探索,可以是知识、技能的巩固练习,也可以是探究性的作业;可以课内与课外作业相结合,书面与口头作业相结合,视听与动手操作相结合,个体独立完成与小组合作完成相结合。

7. 本校学生基本作业:一、二年级以二期课改新教材配套练习为主,教师可以以周为单位,进行阶段性补充;三、四、五年级可以由学生自主选用一本补充材料,选择性地练习。

 

 

四、教师课外辅导制度

1. 教师有义务根据学生的个别差异,选用适当的方式进行课外辅导。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要帮助他们发展特长;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要帮助他们达到基本教学要求,在已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2. 学校不允许教师在课余时间,进行整班、或大面积的集体辅导,但可以对小部分学习优秀或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提优”或“补缺”。

3. 教师进行课外辅导必须遵循“无偿”的原则,不得将课外辅导变成有偿家教。

4. 教师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必须提前通知家长,得到家长的支持,以免在学生接送环节出现安全隐患。

5. 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课外辅导时,要多鼓励、多帮助,要在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上进行辅导,严格要求,持之以恒。

6. 不允许教师以罚抄、罚做等不当方式代替课外辅导。

7. 课外辅导要注意控制时间,不要进行突击式、长时间的补课,贵在坚持。

 

 

 

 

 

 

 

五、教师组织测试与评价制度

1. 各学科教师要注重在课堂教学中的成绩考查,重视学生形成性成绩的评定。

2. 每学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测试与质量监测分别为:单元形成性测试;期中质量监测反馈;期末质量监测反馈。教师不得随意增减。音乐、体育、美术、自然、劳技、信科、品德与社会等学科,以平时评定与期末测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期末测评由教研组、备课组制定方案),教导处组织进行抽查。

3. 试题要依据《课程标准》、教学目标的要求,全面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不出偏题、怪题。考后应进行试卷分析和讲评。不在班内排名次。

4. 期中、期末的质量监测,一、二年级由备课组内共同研究、组织命题,在组内进行质量分析,结果上报教导处。三、四、五年级由学校组织命题,并由教导处组织召开年级质量分析会,质量分析以A、B、C、D四个等级的百分比进行数据分析,不计平均分、不排各班名次,注重分析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

5. 学生成长手册上各学科的评价均采用等级制;同时,重视对学生进行素质发展性的评价,以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家长评、教师评相结合的形式,科学客观地评价每一个学生的进步与不足。具体要求为:评语要有学科性,忌泛泛而谈;评语要有针对性,忌文不对人;评语要有鼓励性,忌一味批评;评语要有人文性,忌粗制滥造。

 

 

 

 

 

 

 

 

六、教学研究活动制度

1. 加强组织建设,选配工作责任心强,教学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当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2. 加强制度建设,形成良好的教研风气。建立健全教学研究的规章制度(备课听课制度等),组织督促全体教师执行制度,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3. 单周学校的校本教研按教研组长在学期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执行。可以是教研组活动(每学期至少2次以上),也可以是备课组活动。

 

4. 每次教学组活动和备课组活动分别由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具体负责,并要求每次活动有记录。 

 

5. 校本教研活动要做到形式多样,并且有主题,事先有准备,有中心发言,有讨论。

 

6. 双周外出参加署、区、市等级的教研活动,由教导处统筹安排,参加的老师必须保证出席,并且在回来后要在校园网上填写教研活动反馈表。

 

7.每一位老师在一个学期内至少在备课组内开设一节教学研究课,事先要在备课组内进行集体研讨,上课完毕课进行评课,个人进行教学反思,并且留下相关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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