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实验小学
扫描加入建平实验小学微信服务号

栏目导航

转学公告(202401)

发布者: 徐屹 时间:2023/12/25 9:05:00

转学告示(2024.1

建平实验小学枣庄校区各年级班级因学额已满,暂不接收转入学生。请符合枣庄校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于20241月9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带好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枣庄校区1号楼301室登记。一旦有名额,学校将按照登记日期的先后顺序安排转学,额满为止。

金业校区和居家桥校区无需登记,根据《浦东新区中小学转学寒假服务告示(2024年寒假)》通知要求办理转学即可。

五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咨询邮箱: zsjpsyxx@126.com, 电话:50353638(双休日无人接听)。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办理日期

2024年1月11日、1月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30

二、转学办理地点

枣庄路199号1号楼301室

三、转出流程(家长或监护人)

1.填写《学生转出申请表》,如转入民办学校,需提供对方学校接收证明。

2.待新学校完成转入手续后,届时领取学生学籍卡、预防接种小白卡。

四、转入流程(家长或监护人)

1. 由家长或监护人先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获取学生学籍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2. 由家长或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到我校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学校网上核实和登记,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出具《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

3. 转学申请须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明(四选一);

①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

②非本市户籍学生: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住址需在浦东新区;

③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④外籍学生: 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2)房产证;

3)关系证明(学生出生证等);

4)人户分离申请回执(本市外区户籍以居住地入学需提供);

5)学生转学有关信息(只需原件);

6)学生成长记录册(只需原件)。

五、学籍申报(学校)

学校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2024116日前往浦东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转学材料审核及学籍申报手续。

六、听取转学结果反馈(家长或监护人)

1. 家长或监护人按事先约定的反馈时间到我校听取转学结果,凭《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领回相关证件材料。

2. 家长或监护人前往原就读学校办理正式转出手续。原就读学校属跨区或跨省,须及时在学籍系统平台完成同意转出的审核操作。

 

建平实验小学教务处

20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