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建平实验小学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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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关于做好2021年度浦东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2021年度建平实验小学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建立以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为基础的科学、合理、规范的考核办法,激励、引导工作人员积极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学校工作人员队伍。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考核的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人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2.注重工作实绩原则。在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即在岗期间的政治表现、主要成绩以及做出的贡献。
3.民主公开的原则。教职工考核的范围、时间、内容、方法、程序等事项公布于众,并将考核结果公示,书面通知被考核人确认。
4.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年度考核建立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采用方法:个人自评、团队互评、考核领导小组评定。
三、考核内容
按照《浦东新区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浦教发[2009]18号)、《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教育局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浦教发〔2013〕15号)的规定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出勤。主要考核教师出缺勤情况。
2.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工作量。
3.师德。主要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考核。
4.教育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的情况及所取得的业绩。
5.班主任工作。依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主要考核班主任育人能力与成效。
6.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基于教育教学实践的探索研究能力与成果,以及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情况。
四、考核对象和范围
1.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有特殊情况的对象按以下意见处理:
(1)因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含产前假和哺乳假)、非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累计半年(含)以上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2)考核年度内新招聘的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的;考核年度内新招聘的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且考核年度内工作未超过半年的,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去确定等次。
(3)考核年度内新招聘的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且考核年度内工作超过半年的,根据需要在征求其原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
(4)经组织批准派出学习、培训、挂职锻炼或借调至其他单位工作的,由派出单位依据学习、培训、挂职或借调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2.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1.成立建平实验小学2021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沈伟栋
组 员:王叶频、潘国清、周明、朱煜、徐屹、顾梅
2.被考核人在总结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只限于表格内的字数)。
3.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拟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含记功、记大功)在校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优秀等次。
4.年度考核结束后,考核的各类表册报局组织人事处汇总。
5.考核结果最后确定后,反馈被考核人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归档。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奖惩、续订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据。
(一)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正常晋升薪级工资;
2.计入聘任高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
3.连续两年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在岗位聘任中优先考虑。
(二)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诫勉谈话;
2.不能晋升薪级工资;
3.不计入聘任高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
(三)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诫勉谈话,调整岗位聘用;
2.不能晋升薪级工资;
3.不计入聘任高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
4、.不服从组织安排或安排到新的工作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四)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确定等次的工作人员,不能晋升薪级工资,不计入聘任高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
(五)对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
1.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
2.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功。
对获得奖励的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嘉奖奖金1500元,记功奖金5000元。
给予嘉奖奖励的,由学校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由单位批准,嘉奖名单报主管部门备案。给予记功奖励的,由学校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并盖章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七、考核安排
学校考核工作按局2021年度浦东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由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组织实施。力求做到实事求是,简便易行,讲究实效。
1.12月20日召开行政会议,确定本年度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并审议2021年度学校考核方案。
2.12月21日,向全校教职工布置本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3.月21日-12月24日,进行自评、互评。互评完毕后,考核领导小组将互评选票集中至校务办唱票,并将《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互评表上交至人事办。枣庄校区唱票工作人员:奚淼、童文超、赵晓怡及有关考核领导小组成员。金业校区唱票工作人员:陆佳沁、李璟、宋志忠及有关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居家桥校区唱票工作人员:陈琛、杨冠良、谢春瑛及有关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4.12月24日召开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根据互评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优秀等次名单。我校现有教职工总数为251人,参加本年度考核人员为249。按局组织人事处规定,各单位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5%(采用七舍八入取整法计算),优秀名额为62人。
为加强梯队建设,促进青年教师健康发展,特设优秀名额6人(35周岁以下教师,占学校总名额),青年教师优秀候选人有学校领导小组投票选出。
5.12月24日——12月28日公示本次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含记功、记大功)。
6.考核结果最后确定后,反馈被考核人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归档。
八、各组参评人员名单
组别 | 名单 | 优秀名额 |
金业校区一-三年级组(36人)负责人:王岚 | 张倩、安淼、章玮蕴、顾芸芸大、周剑梅、王璐小、王琍娟、宋张怡、梅晓静、杨冬珍、戴昊、顾嘉欣、解焱、黄磊、王涛、陆颖、顾芸芸小、顾琼、蔡颖英、李晨吟、奚佳艳、戴婉琴、祝文颖、李聿航、代静、顾优丽、李姣、张莉、沈莉、钱建萍、朱晓雯、茅婵玥、陆枝荔、姚洪勤、倪超蓉、杜萌田 | 8 |
金业校区四-五年级组(14人) 负责人:徐婧嫣 | 孙蓉、陈嬿、施群力、殷敏、徐鸣鸣、张云、王雪丽、陆佳沁、周晓懿、陆梅梅、蔡赐文、吴巧慧、沈佳颖、徐海宇、宋蓓艳、黄孝燕、沈怡、凌方华、钱晓莉、唐艺、谢静、江艳秋、滕灵、吴晓青、周小芳、黄燕凤、倪逸瑾、陆卫华、王璋琴 | 6 |
金业校区行政后勤组(8人) 负责人:沈伟栋 | 周明、宋志忠、王岚、华菲、李璟、徐婧嫣、朱瑜碧、胡宁 | 2 |
枣庄校区一年级组( 27人) 负责人:忻碧瑜 | 康妮、盛熙琴、乔凤、黄海燕、唐钰坤、李敏、王蓓、裘佳、沈一丁、沈蕾、蔡建路、陶燕、黄君临、董清岚、金莹、马睿颋、黄玲、沈佳靓、丁思懿、祁蕾、杨惠琴、贾韵、王春斌、夏茹、张娉、瞿燕、陈佳慧 | 6 |
枣庄校区二年级组(24人) 负责人:卫红 | 陈莉、黄凤、王双双、康佩君、丁依芬、曹蓉、谢琳、周如、朱萍、周文菁、汤莉、谈治国、蔡慧宇、赵晓怡、邓洁、胡小华、路雁、鲁晔、吴春娟、秦丽华、施璐、钱智晨、朱冰菁、姚依伶 | 6 |
枣庄校区三年级组( 27人) 负责人:樊睿媛 | 王蓓莉、倪文君、陈丽君、陆丽君、居雯琰、杨春菊、王微、邱晴、曹怡婷、张雯婷、陈婵、韩嘉婷、奚淼、金刚、金琳、徐英英、王璐大、石蕾、屈伟君、陶梅、吴颖英、陆佳予、徐志英、刘萍、朱美芳、王心怡、刘燕婷 | 6 |
枣庄校区四年级组(23人) 负责人:李萍 | 陈璐、诸依薇、朱妍、李祺、陆宣、张蕾、彭雪青、孟杰、陆思凡、叶佳、麦健、苏芳、金鑫、张洁、宋旭昊、张飞飞、陈晔、朱音、蒋明霞、倪莲蓉、蔡佳芸、龚静、杨晓燕 | 5 |
枣庄校区五年级组(24人) 负责人:朱煜 | 田桦、毛奕欣、刘冰、许中锋、平越敏、朱雯君、周靖、张琼晔、王音、孙丽丽、沈玉群、曾瑞、顾黎佳、陆耀君、侯君如、肖佳雯、丁菁菁、卢明、张瑜倩、陈艳、黄怡迪、张栎、吴昊旻、徐小娟 | 6 |
枣庄校区行政后勤组( 23人) 负责人:沈伟栋 | 王叶频、潘国清、朱煜、顾梅、卫红、李萍、樊睿媛、徐屹、忻碧瑜、葛少华、陈源、竺张珺、齐蓓丽、顾申慧、秦展旋、沈卫红、童文超、吴浩然、唐怿雯、陈丽敏、张莉君、俞跃忠、凌奕 | 5 |
居家桥校区(28人) 负责人:陈琛 | 贾爱民、杨冠良、诸珲、陶佩红、艾淑华、杨慧洁、车蓓蓓、尹惠兰、包兰娟、姚黎、马莺、任青、任蓉、傅秀华、王瑾颖、翁志红、陈莉、李国峰、范敏、张晶、谢春瑛、王臻珺、巫涵、黄素芸、林涵、黄黎莉、杜骏、张芸峰 | 6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
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