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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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文件
浦教义〔2020〕10号
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教发院,招生办,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4日
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浦东新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浦东教育现代化2035》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上海市和浦东新区教育大会精神,树立新时代全面质量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宗旨,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为主要抓手,全面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任务
(一)整体实施“五育并举学段化推进”浦东模式
1.坚持“五育并举”和融合育人。坚持五育并举,全面育人,切实扭转疏德、偏智、弱体、抑美、缺劳的“五育失衡”局面,探索融合育人的有效路径。尊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身心与认知发展规律,注重学段间的递进性和系列性,把握整体,关注差异,探索“五育并举学段化推进”浦东模式,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责任部门:义务教育处、德育处、教发院、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
2.建立“五育并举”组织架构。行政部门作为管理主体,负责统一领导、编制规划、学段协调和成效评价;学段指导中心作为组织主体,设计学段推进方案并组织实施;教发院作为支持主体,组织交流研讨、开展专题研究、搭建专业发展平台;学校作为实施主体,因地制宜,通过学科渗透、校本课程、综合活动和基地建设,确保“五育并举学段化推进”工作落实落细。
责任部门:义务教育处、德育处、教发院、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
3.开展“五育并举实验校”项目。在小学和初中学段招募、遴选、确定“五育并举学段实验校”,以学区化、集团化办学为依托,招募、遴选、确定“五育并举跨学段衔接实验校”。实验校在学段教育中心领导下积极探索,通过各种形式在学段产生影响和辐射作用;实验校在教发院组织下开展专题研究,在沟通交流和共建共享中实现共同发展。
责任部门:德育处、义务教育处、教发院、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
4.突出德育实效。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规律,按年级梯度化、递进式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德育一体化建设,实施“小学生活化、初中案例化”策略,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育人作用。借助高校思政课程和师资优势,构建大中小思政课程联盟,做好优秀思政教师分层分类培养。
责任部门:德育处、党政办、教发院
5.提高智育水平。明确各学段智育教育重点,小学聚焦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以智力培育为重点,促进知识和能力积累;初中聚焦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以智力发展为重点,夯实知识和能力结构。实施新一轮区域课堂教学改进计划,以“关注学习经历,提高思维品质”为主题,以“培养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为重点。加强学业质量监测和督导,科学开展学业评价,防止学生负担过重。
责任部门:义务教育处、督导处、教发院
6.提升体育核心素养。实施“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不断加强与改进体育课教学,提升育人效果。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每生户外阳光运动不少于1小时,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建立体育课余训练制度,完善选拔机制,提高训练专业水平,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每年举办一次田径运动会。不断强化体育特色,努力推进“9+X”项目布局,每所小学和初中开展7种以上运动项目,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进一步推进形成科学的育人导向,全面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完善青少年体质监测与评价制度体系,逐年提高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普及科学的健康知识和技能,引导学生树立健康意识,强化户外活动,推进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学生肥胖、近视发病率。
责任部门:德育处、督导处、教发院、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7.提升艺术素养。“开齐、开足、开好”美育课程。加强“三团一队”(合唱团、舞蹈团、美术文学社团和乐队)为主的学生艺术团、兴趣小组建设。丰富艺术实践活动,学生每周参与艺术实践活动不少于2小时。丰富艺术项目类型,强化艺术特色建设,小学、初中开展4种以上艺术项目,引导学生养成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习惯,形成1~2项艺术爱好和特长,增加学生艺术团数量并提高质量。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的评估,将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课程、学生的艺术实践活动、艺术团的特色建设、艺术教师的发展及艺术专用教室的配备等纳入学校艺术教育综合评价指标之中。
责任部门:德育处、教发院、青少年活动中心、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
8.加强劳动教育。分学段细化课程教学、校内教育、校外实践、家务劳动等内容,探索劳动教育“小学习惯化、初中技能化”实施策略,倡导劳动教育校本化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结合自身特色建立劳动基地,实施初中生每周校内劳动、家庭劳动、社会劳动记录制度,落实初中生每人每学年不少于20课时的公益劳动要求。
责任部门:德育处、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
9.增强科创能力。参与浦东新区中小学科创教育评估项目,做好学生科普和科创工作,强化科创教育的过程性和发展性,着力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每年举办学校科技节、全校性科普活动和科创特色活动,学生参与率100%。组织参加区级以上各类科技赛事和活动,努力发现和培养未来科技创新人才。
责任部门:德育处、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发院、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
(二)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0.优化城乡资源均衡配置。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建设、设施设备、经费投入、师资配备与收入保障、信息化改造等标准基本统一,提升学校配置水平,提高学校管理效能,提升城乡、校际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加快公建配套学校建设进程和布局优化,满足生源增长和教育人口分布需要。
责任部门:计财处、组织人事处、党政办、义务教育处
11.建设紧密型学区集团。优化形态布局,支持办学优、声誉好的中小学牵头,组建教育集团,逐步实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全覆盖。推进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探索赋予集团牵头学校更多的人、财、物统筹调配权,辐射、带动成员学校协同发展。探索建立更多形式和内涵的学区和集团,试点建立张江科创课程等学校联盟。
责任部门:义务教育处、教发院、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
12.深化“强校工程”。推进教研员“强校”蹲点实验研究,完善学校课程实施方案,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水平。健全“强校”实验校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等基本教学环节的规范,科学设计作业和测验制度,促进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的一致性。引导“强校”实验校提升课程品质和教学水平,提炼办学经验,搭建市、区两级“强校”实验校分享平台,开展实验校龙头课题和科研成果的培育与实施。
责任部门:义务教育处、教发院、初中教育指导中心
13.建设新优质学校。持续开展“浦东新区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的项目研究,优化“浦东新区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方案;组织项目学校在新的集群状态下的项目调整,研究“新优质学校”创建发展规律,总结成效,扩大影响,办更多“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
责任部门:义务教育处、教发院
(三)深化课程教学改革
14.深化课程德育和学科德育。聚焦“政治认同”“国家意识”“文化自信”“人格养成”德育目标,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和不同课程特点,充分挖掘课程蕴含的德育资源,将德育有机融入课程。整体推进学科德育,将学科育德纳入各学段、各年级、各学科区级协同研修计划,鼓励提倡学科教研与德育教研跨界合作,各年级各学科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立德树人主题研修活动。定期开展区域层面学科育德优秀课例、优秀论文评选。
责任部门:德育处、教发院
15.开展综合德育活动一体化实践。设计区本和校本德育主题活动,借鉴项目化学习、优化学生学习方式,打破学科和德育壁垒,将学科知识通过问题的形式,融入德育活动的设计与实施。以“一体化”角度,纵向体现学段一体化衔接,横向体现学校类型一体化,整体体现浦东区域大特点,形成浦东一体化工作特色。定期开展市、区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建设及德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
责任部门:德育处、教发院
16. 加强课程教材管理和建设。高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国家统编教材的使用,组织好各学科统编教材全员培训。学校要规范课程管理和教材使用,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建立健全中小学使用教辅材料管理制度。加强校本课程监管,构建学校间共建共享机制。学校提高校本课程质量,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禁用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
责任部门:德育处、义务教育处、教发院
17.落实“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提高课程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校长的课程领导力,优化学校课程结构。落实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明确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关键能力。教研组长在研修活动中组织聚焦教学基本要求落实的案例研讨,每位教师编制《学期课程实施计划表》,明确各学期教学要求、教学内容、进度安排与评价方法等。
责任部门:义务教育处、教发院
18.优化学习活动设计。学习并落实上海市各学科“单元教学设计指南”,推进各学科单元整体教学设计。区教研员提供设计模板,供学校参考使用。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设计与单元教学目标相匹配的、适应学生年龄特征、难度适宜的学习活动,突出思维方法培养,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培养学生学科关键能力。启动聚焦“学习活动设计”的新一轮区域课堂教学改进计划。
责任部门:教发院
19.提高作业质量。教研员要指导教师不断提升作业设计与命题能力,引导教师依据学情分层设计作业,提高教师作业的布置、批改、分析、反馈和辅导能力。学校将课后作业目标设计作为教学设计的要素,纳入教导处检查学科作业的范畴。教师探索多元作业模式,从学习主体、完成作业时间和难度、作业内容和类型等多维度设计适量的作业,并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活动等具体情况,设计综合性、实践性作业。
责任部门:教发院
20.推动学校创新创造教育发展。开展基于区域特色的学校综合课程创造力研究和实践项目。鼓励学校依托学校传统、教师实际、地域环境等资源开发特色校本课程。鼓励校际之间成立创新创造教育的课程联盟团队,在课程建设、课程实施、课程管理、课程评价等方面形成探索合力。举办区域层面创新创造教育的课题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展,推广浦东新区创新创造教育成果,鼓励学校自主加盟参与试验。建立各类检查、验收、调查及专题教育活动进校归口管理制度,激发学校办学活力。鼓励学校、教师积极申报科研项目,适时对承担区级以上项目考核优秀的学校、教师给予绩效奖励。
责任部门:义务教育处、党政办、组织人事处、教发院、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
21.开展项目化学习的研究与实践。以创造性问题解决能力为导向,以“项目化学习”的实践和研究为着力点,以活动项目、学科项目、跨学科项目为载体,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与学方式变革,进一步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建立行政部门牵头的组织管理体系,整合教研、科研等力量建立区级指导专家团队,加强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化学习的整体设计和统筹推进,力争到2023年,培育出一批浦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项目化学习”种子校和实验校,形成以创造性问题解决能力为导向的“项目化学习”实践成果,涌现一批“项目化学习”的典型经验和案例。
责任部门:义务教育处、教发院
22.探索“未来学校”发展路径。引入未来课堂等新型教学模式,建设相应的课程教学支持体系,推动信息化应用覆盖全体师生、全部学科,开展基于大数据的因材施教,通过大数据进行精准诊断、评价和分析。建立学生学习跨学段、长周期、全覆盖的记录、跟踪和评价系统。建设现代化、信息化、全域性学校图书馆,建立全区统一的学校图书信息平台。
责任部门:教发院
(四)提升教师队伍专业能力
23.发挥学科领军团队示范引领作用。完善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带教制度,鼓励其与区学科教研员执教示范课、研究课,纳入年度考核任务和全区教学展示周固定内容,鼓励各基地和各工作坊为学员举办形式多样的展示活动。鼓励初中学科领军教师结对带教“强校工程”实验校的中青年教师,每学期完成一定的听课评课、指导课堂教学和论文写作任务。
责任部门:教发院
24.完善优秀教师梯队培养机制。完善区级青年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名师基地主持人等梯队培养机制。完善优秀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设,重点开展好名师基地、学科工作坊、学科团队、区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后备班培养工作。学区内、集团内为优秀教师发挥辐射作用提供平台,成立学科教学德育工作室、学科德育实训基地、中心组。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教发院
25.开展分层、分类师资培训。基于培训课程意向调研,分类、分层设计培训课程与培训方式。分学段、分层次开展“五育并举、融合育人”能力培训。根据教师的专业水平,开展分层分类精准培训,形成服务于见习教师、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的系统化培训服务体系。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教发院
26.强化在线培训工作。加强在线环境下的教师培训组织管理,提高在线培训的频次和质量。鼓励区级学科带头人、优秀的骨干教师开设网络直播课程,分享研修成果,支持教师“泛在学习”。提升大数据管理水平,更科学快捷地管理、评价与分析培训资源。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教发院
27.开展分层、分类教研实践。区教研员设计整体化、结构化的研修活动,保障研修活动的频次,优化教研形式,提高现场教研的参与度和在线教研的互动性,提升研修活动效度。学校保障教师参加区、校研修活动的时间。要对薄弱校、薄弱学科开展分层、分类教研活动。教研组长统整区研修活动和学校工作的要求,设计本学科组研修活动计划,注重聚焦实践,解决问题。
责任部门:教发院
28.推进各类联合教研。建立学科德育教学和综合德育活动区本、校本联合教研制度,将学科德育教学和综合德育活动纳入各学段、各年级、各学科协同教研计划。开展珍爱生命等主题性联合教研,整合心理、思政、生命教育和班主任等力量,聚焦现实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部门:德育处、教发院
29.实施分层、分类科研培训。对青年教师科研骨干继续开办专题培训班,对各级各类课题负责人开展针对性培训,对学校科研负责人开展高端培训,对科研员和科研中心组成员开展拓展性培训,切实提升各层次、各类型科研人员的科研管理水平和课题实施能力,形成科研型师资队伍的梯度培养机制。鼓励志同道合的学校、教师联合开展创新性科研课题攻关,在跨校、跨项目科研合作中培养科研人才。
责任部门:教发院
(五) 构建区校两级质量监测体系
30.建立“五育并举”综合质量评价体系。为回应全面质量时代的到来,成立“浦东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建立“浦东教育质量监测平台”,以现有区域中小学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等为基础,在开展学生学业成绩监测的同时,聚焦绿色指标的综合视域,构建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评价体系。兼顾对学校的常规管理、创新活动、研训活动和家校互动等对教育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各方面监测,实现监测的实证性、及时性、立体化、可视化。建立小学3、5年级和初中7年级过程性教育综合质量监测制度,与部级质量监测和市级绿色指标测试构成完备监测制度。
责任部门:义务教育处、督导处、教发院
31.强化学校质量监测能力。构建学校质量监测机制,引进基于大数据的质量数据采集和分析服务,提高质量评价的效度,监控命题和阅卷的信度。健全学业负担评价监测体系。统筹调控各年级各学科作业数量、时间与方式,引导教师开展精准化教学和学情动态化分析与评价。指导学校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和实施水平。研制区域优秀教研组、备课组标准,定期开展优秀教研组、备课组评比。
责任部门:教发院
32.研发和实施德育评估指数。以“管理育人”“课程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协同育人”“文化育人”的“六育人”为指导,进行德育工作评估指标的顶层设计。设计小学、初中各学段综合评价指数权重。采用德育队伍“全员培训”与项目学校“试点评估”的操作模式,在全面培训指数应用细则基础上,试点评估测试指数效果,分步有序推进全区德育评估指数的应用推广。
责任部门:德育处、教发院
33.完善招生考试制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推进民办学校招生改革。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推进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中考综合改革举措。
责任部门:义务教育处、招生办
三、制度保障
34.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系统和学校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强化行政部门、教发院、学段指导中心和学校在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方面的主体责任,行政部门要为改革事项的顺利推进提供人事和经费等方面的制度保障。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少先队组织要发挥好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和实践教育作用。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义务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责任部门:党政办、义务教育处、德育处、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
35.优化干部人事制度。优化干部选任机制,加快年轻干部的发现、遴选和上岗进程。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支持学校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及时回应教育教学改革新需求,探索中级跨学科教育学科的设置。在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审中增设跨学科等新组别。深入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培养工作,建立优秀教师境外研修制度。深化校长职级制度改革,提升校长专业领导能力。关注初任校长、农村学校校长的专业能力和高端校长的引领作用,着力做好名校长后备人选培养工作。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做好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把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
36.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完善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将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注重教育教学改革情况,关注课程计划执行情况和教学用书使用情况。推动学校自我评价常态化,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中的保障作用。
责任部门:督导处、教发院
37.促进民办学校规范特色发展。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办学校开展特色创建。按照不低于本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对民办学校补助公用经费(含免学杂费部分)。定期开展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从课程教学、招生学籍、师资队伍、经费使用、校园安全等方面,引导民办学校提高办学质量。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科研、教研、教师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民办学校教师中级职称比例和骨干教师比例。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要求,健全培训机构监管体系,聚焦中小学生文化学科培训的教师资格、培训时间、难度进度等方面,对培训机构证照、培训内容、收费、从业人员、场地安全、广告宣传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
责任部门:党政办、组织人事处、计财处、义务教育处、民办教育处
38.打造信息化发展环境。全面推进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建设,建设浦东教育大数据平台,整合区域现有各类信息平台资源,实现与市级教育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对接。创建支撑自主学习的“智慧校园”,统筹推进未来学校建设,加强数字化实验校建设,建成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智能感知与管控、统一信息化软件平台与数据融合、智能化教学与研修常态化、数据驱动的个性化与自主化学习、数字化教务与校务管理等特色的浦东智慧校园。
责任部门:党政办、教发院
39.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断完善舆情回应和舆情引导机制,大力营造有利于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成立家长学校,优化学校、社区和家庭三方合作机制,共建和谐温馨的育人环境。组织开展三方共同参与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和公益性活动,倡导家长通过言传身教,形成爱国守法、遵守公德、珍视亲情、勤俭持家、邻里和睦的良好家风。建设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学区、集团、学校利用本土公共文化资源,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教学并形成长效机制。健全控辍保学联动机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责任部门:党政办、德育处、青保办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印发 |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