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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一】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支部委员会关于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和职数的公告

作者: 忻碧瑜 发布时间:2020/11/10 10:27:00

公告一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支部委员会

关于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和职数的公告

 

根据党章关于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的规定,贯彻市委、区委和教育党工委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支部委员会将于124日进行领导班子公推直选换届选举。现将新一届党支部领导班子任职条件和职数公布如下:

一、任职条件

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必须是具有被选举权的中共党员。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委员候选人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优良、办事公道,能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本区社会经济发展所应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3.有较强的群众观念与宗旨意识,贯彻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党员、群众服务,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原则上应在本党组织。

二、职数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党支部新一届领导班子职数为5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4名。

特此公告。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支部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党组织代章)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