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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支部委员会换届公推候选人办法

作者: 忻碧瑜 发布时间:2020/11/10 10:25:00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支部委员会

换届公推候选人办法

 

一、总体要求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制定本办法。

2.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党支部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通过“公推”,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推荐时除考虑任职条件外,还应考虑到候选人的年龄、性别比例等因素,注意班子结构的合理性。

3.“公推”候选人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换届选举工作由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主持。

二、职数设置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党支部新一届领导班子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党支部书记1名,委员4名。

三、任职条件

凡组织关系在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支部的、且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同时符合党支部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通过民主推荐,可成为党支部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

四、推荐方式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党支部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通过“公推”产生。

推荐时,可召开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党员扩大会议同时开展推荐,党员填写推荐票、行驶推荐权,群众代表填写建议票、行驶建议权,公开推荐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党内推荐票数、参考群众建议票数,按不低于4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并进行公告。

经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后,小学教育指导中心党委按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按等于应选人数的比例确定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后,由小学教育指导中心党委审批确定正式候选人。

五、附则

1.本办法由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班子小组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2.本办法由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班子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党组织代章)

2020年11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