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实验小学信息宣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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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市、区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学校传染病信息宣传制度。
1.首先要落实好《建平实验小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设立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收集、报告。班主任老师应积极配合进行学生健康晨检,晨检结果及时与卫生保健室沟通上报,同时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2.一旦发现师生有传染病症状的疑似病人,有关人员应立即告知学校卫生保健教师和学校领导,学校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同时报区疾控中心。
3.做好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针对季节特点、疫情动态、校内实际及时向师生进行疾病预防、饮食饮水的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其他健康教育等知识的宣传,并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的有关要求,对家长进行营养知识的教育等。
4.加强学校卫生防病与健康教育工作。开学初,集中开展一次以预防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班会、板报、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宣传教育;向学生传授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
5.将传染病的预防纳入长效管理机制。在传染病高发期前强化相关防病知识及技能教育。传染病发生时,及时向学生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增强学校师生及家长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6.学校宣传栏、展板、广播、微信平台等宣传阵地由分管校级领导协调管理。健康教育宣传内容必须经分管校长、学生处主任审查同意后方可宣传。需要在校内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部门必须报学校逐级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学校微信平台发布的信息必须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发布。所有宣传材料必须留下档案。
202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