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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课程标准的等第制评价音乐学科实施方案

发布者: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 发布时间:2018/1/9 9:30:57

一、指导思想:

1、小学音乐教学对儿童、少年进行评价的基本视点在于“发展”二字,即用发展的眼光、从发展的角度、从儿童身心发展的全方位来考察与评价儿童。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指出:“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3、《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教学学习的评价,既要关心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与发展”。

二、评价原则:每位学生的音乐天赋、能力是有差异的,在评定学生音乐成绩时我们要关注以下方面:

1. 全面性原则

学校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及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等第制评价工作,涉及全学科,充分体现评价的全面性原则。

激励性原则

评价以激励性原则为导向,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认知、教育教学规律、设计不同层次的关注点,尊重孩子的差异和个性发展。增进对学生的了解,进而改进学生的学习;增进对教学的反思,进而改进教学。评价是为了鼓舞士气,把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搞得更好,所以评价要坚持激励性原则。

过程性原则

 评价是反映学生在知识习得、技能掌握和情感体验等方面的表现,特别强调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亲身体验和情感投入,关注学生学习经历的获得。坚持过程性,不要“只看结果”。学生的成长,不是一次考试结果能体现出来的。

4.发展性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学生观,相信所有的学生都能够学好,相信每个学生都有发展的潜能,并鼓励每一个学生努力做最好的自己,使每个学生都得到良好的发展,将来成为有用的人才,以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

三、目标任务

1.转变教师观念 改善评价方式

组织教师深入研读《课程标准》、、《小学中高年段基于课程标准评价指南》、教研组开展各学科《教学基本要求》的学习和研讨。关注对学生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业成果三个维度的综合评价。在实施等第制评价的过程中,为学生的学习营造宽松、愉悦的学习氛围,从而促进学生的发展。

2. 缓解学业压力 促进全面发展

考试分数的评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也存在着局限性,特别是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习惯等方面往往无法关注。我们要遵循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对学生采取更为科学的评价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四、评价内容

将依据 “以点带面 逐步推广”的原则开展等第制评价实施工作。

1、阶段学习评价

根据学科特点,通过演唱歌曲、动作创编、巴乌吹奏等方式,对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业成果三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过程性的小评和综评。

2、课堂教学评价

重视学生课堂教学评价,从学科角度出发,设计与教学目标相匹配的评价关注点,运用于课堂教学,进行课堂即时评价。为了实现对学生学习兴趣、学习习惯的客观评价,教师需要尝试开发表现性评价的工具,更加关注教学过程中的过程性评价,使评价伴随教学,使评价促进学习。

在操作过程中,我们及时交流反馈,定期开展教研组主题教研活动,引导教师进一步转变观念,积极参与教育改革,在实践中改进评价。同时,要求教师通过撰写评价案例或反思,将学习、实践、研究和创新融为一体。引导教师主动参与、推进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等第制评价的实践,切实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良好学习习惯,自主地参与学习,真正实现等第制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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