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实验小学党支部集体议事制度
发布者: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 发布时间:2018/1/8 21:54:06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客观公正,决策科学、正确,特制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成员要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不允许个人说了算。委员之间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互相支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委员要自觉、模范地贯彻执行,讨论的事项,要件件有落实,形成决议,做好记录,整理归档。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决定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党支部做出决定后,委员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四、党支部书记要经常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支部活动计划,确定支部大会时间、内容、议程,研究学校办学重大问题和决定办学重大事项。
五、干部任免、推优评优、发展党员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支部、行政集体讨论的基础上,提出具体人选,经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呈报。
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党支部成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七、团结一致,真抓实干。支部委员要竭力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团结一心,艰苦创业,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建平实验小学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