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实验小学党日活动制度
发布者: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 发布时间:2018/1/8 21:34:47
一、参加党日活动,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二、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员活动日,党员活动实行签到制,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党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擅自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四、党日活动以政治学习、通报情况、安排工作和参加有特殊政治意义的纪念活动、参观活动为主,活动前支部要做好充分准备,力求卓有成效,不走过场。
五、党日活动要善始善终,坚持不懈,认真做好记录。
建平实验小学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