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党的建设加强 主体责任落实 组织建设

建平实验小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发布者: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 发布时间:2018/1/8 21:31:57

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支部的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华高小学党内情况反应制度。 

(一)反映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反映依法执政的情况; 

(二)反映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反映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四)反映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五)反映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六)反映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反映给向党的上级组织,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八)在支部会议上可以有根据地批评支部工作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九)可检举党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建平实验小学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