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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实验小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发布者: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 发布时间:2018/1/8 12:47:58

为切实贯彻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办学宗旨,更好地发扬民主,畅通言路,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要求,促进建平实验小学“学风、教风、校风及工作作风”的根本改变,构建和谐校园,营造“团结、务实、和谐、高效”的办学氛围,确保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建立校长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与地点

(一)原则上每周星期一下午2:00—4:00,节假日顺延,特殊情况除外。

(二)接待地点设在校长室或会议室。

二、接待范围

全体在职教职工、退休人员,在校学生及学生家长,关心学校教育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接待内容

(一)对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学校改革、建设、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师生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需要学校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其他事宜。

四、处理与反馈

(一)及时处理。对来访反映的问题,校长应及时明示有关处理意见。能当场答复的,给予及时答复;属于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批转有关部门处理答复;需要学校行政会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予以答复。

(二)督办落实。学校办公室根据《校长接待日记录》中的校长批示,将需要督办和协调的事项转交批办部门处理,并随时跟踪办理进展情况,督促事项办理的最终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落实。

五、接待要求

(一)认真负责。校长要认真听取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积极主动地与之进行交谈和沟通,学校办公室要热情周到地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二)按章办事。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依据政策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接待中的有关问题。

(三)客观公正。被接待者在反映问题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不大声喧哗,遵守学校的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凡无理取闹者将不予接待。

(四)保密要求。自觉保守被接待者的秘密或者隐私,不得随意扩散来访者反映的内容。

(五)文档管理。每次接待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记录在案,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保管,年终统一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