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实验小学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本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 服务好每一位同学。
第二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三条: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第五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第六条: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表。
第七条:保持和维护咨询室的干净、整洁。
建平实验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上下班。
二、咨询室卫生由专人负责打扫,保持日常整洁舒适。
三、咨询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咨询人员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五、咨询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七、咨询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八、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九、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十、咨询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且严重者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可介绍她到别处就医。
十一、咨询室内相关资料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十二、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附:求助者须知
1、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周一到周五中午:12:00—13:00
2、每次咨询时间:30—40分钟左右
3、服务对象:进才实验小学全体学生
4、求助方式:书信和面谈两种方式。
书信求助者可以把书信交给心理辅导员,或直接把书信投寄到 “阳光小屋”信箱。 希望面谈的求助者,可直接到心理访谈室,也可提前预约。
5、求助者要严格遵守心理辅导室的规章制度,明确求助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尊重老师,尊重自己,非诚勿扰。
建平实验小学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1、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妥善保管。
3、 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4、 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建平实验小学心理咨询室的职责
1、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查和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基本状况。
2、开展各种心理咨询服务:以发展性心理咨询为主,开展个体咨询、团体咨询。
3、通过多种途径和活动在师生种传播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心理健康活动。
4、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业的个别心理咨询和小组心理咨询,帮助他们健康成长。能鉴别需要转介到高一级心理咨询或治疗部门的学生,在与家长、教师和相关领导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进行转介,并做好因心理障碍而引起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5、帮助校内的教师开展工作。充分依靠班主任、学科教师、学校管理者等校内各方面力量开展全员心理健康工作,并根据需要协助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工作。对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帮助全校教职工提高心理教育能力和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6、为家长提供力所能及的咨询、宣传和服务,为社会营造良好的育人心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