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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实验小学应急处置及消防灭火疏散预案

发布者: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 发布时间:2018/1/7 15:40:41


突发治安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件预防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宿舍区域,应严格执行晚上巡视制度。

2.学校保安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登记,执行好登记制度。

4.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在上课期间,学生宿舍应关门上锁,安排专人值班巡视。

6.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出具出门证明。

7.小学低年级学生进校后,不得让陌生人带领出校门。

8.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

9.如发现不良分子袭扰,应立即制止、制服,并拨打“110”报警。

10.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新区社发局报案。

11.加强平时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救护演练。

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按下紧急报警按钮,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同时,学校领导安排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新区社会发展局报告情况。

3.总务处负责联系医院,请求“120”支援。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驱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保健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学校领导带领德育处或总务处人员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住宿学生夜晚突发受侵害事故

值班人员通过监控探头或师生发现有人进入宿舍或进入宿舍附近范围时,应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立即打“110”或学校值班室电话、校长电话(平时应予公布报警电话号码,并在醒目处张贴,提高知晓率)。如遇已经有人进入宿舍,无法打电话报警,可通过手机发信息的方法报警。发现人员受伤,应立即请求“120”支援。

2.值班组长组织值班人员和护校队立即赶往事发地点的同时报告校长。校长在赶往学校的同时,把简要情况电话报告社发局领导。

3.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制服、控制侵入人员,制止其侵害行为。如万一入侵人员以学生为人质控制宿舍,应以学生的生命安全为重,先控制事态不要激怒对方,更不要擅自行动,待公安部门赶到后处置。

4.所有住校教职员工赶往事发地点,学校领导在组织人力制止、控制入侵人员的同时,亦要组织人员保护学生,切实安抚学生、维持秩序、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勘察取证。

5.门卫驱散围观群众、安抚学生家长,不得让其进入校园。

 

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的要点是:迅速调查清楚来电、来信人的身份和意图,维护学校和人员安全。

一、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主管或学校领导报告。

因个人纠葛收到恐吓电话和信件的人,若事件有可能影响个人人身安全或单位安全,则必须向学校领导报告。

二、收到匿名恐吓电话时,要保持镇静,对来电人的无理要求,不要马上拒绝,通过商谈的形式延长通话时间,尽可能从对方获得最多的信息。有来电显示的电话机应记下对方的电话号码,否则可用写字条、做手势的方法示意身边的人员,向电话局查询电话号码,有条件的可对恐吓电话作录音。

 三、学校领导(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对恐吓电话和信件进行分析研究:

1、立即派专人在收到恐吓电话的话机旁值班,电话机应装有来电显示和录音装置。

2、若来电来信人姓名、身份和意图明确,对方因个人纠葛失去理智而实施恐吓行为的,学校应当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该事件。

3、若来电来信人匿名,学校领导应通过来电人的口音、音色、口气、语调、语言特征和通话内容,来信人的笔迹、信件内容进行分析,并在学校中发动教职工提供线索。通过初步推测作案人的动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四、对于匿名的恐吓电话和信件事件,应当立即向新区社会发展局和公安局报告,应当争取警方尽快加入事件调查。对于破案的计划和策略要保密。

五、对于与学校及教职工无经济或其他纠纷,为勒索钱财或报复社会的人物的恐吓电话和信件,学校除全力配合警方破案外,应当提高戒备,制订预案,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对于有可能受到袭击的人员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其安全。

 

学校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预案

本预案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单位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主管或单位领导报告。

2、单位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应当迅速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单位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有条件的单位要封锁大门。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单位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单位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单位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单位应当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新区社会发展局报告。

 

学校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主管或单位领导报告。

可疑邮包是指:邮戳异常(寄包人地址与邮戳地址不符)、字体奇特、打印粗劣以及收件人姓名、形状、重量、气味、包装包扎、邮包内的声音都异常。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单位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单位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当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单位应当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当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单位应当配合警方组织应急人员在单位内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单位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单位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新区社会发展局报告。

学校消防灭火预案

发现火警以后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不可慌乱一团或袖手等待而延误时机。如果火势尚小,可以控制,就赶紧灭火(灭火器、水桶、棉被等)。如火势渐大,非人力可控制,就当机立断请求支持。

(一)、及时报警 

(1)、学校值班门卫(门卫室值班电话,内线:8140,外线:50384870),再逐级上报,联络消防部门; 

(2)、报告学校总务处主任或其他领导,通知灭火有关人员;

(3)、直接拨打119电话报警。

(二)、迅速切断电源;疏散现场人员;做灭火准备工作。

(三)、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协助灭火,其他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造成伤害或妨碍抢救工作。

(四)、各组成员应做工作:

1、疏散组:及时组织火灾现场人员疏散;

(1)、了解学校报警设施和广播所在地,了解学校门卫电话及其它报警方法;

(2)、清楚学校布局。

2、灭火组:负责截断电源及煤气管道,寻找水源,迅速找出消防器材;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了解电及煤气管道等铺设的线路和总开关及各分开关所在;

(2)、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了解常用消防设备的操作方法; (3)、了解火的走势,和逃生路线。

 3、警戒组: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阻止歹徒趁火打劫; 平时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4、拆卸组:负责组织人拆除影响灭火的现场障碍物。

5、救护组:平时配备好急救箱,火灾时进行紧急救护;严重者及时送医院治疗。

6、火灾原因调查组:

1、 在火灾现场及时收集相关信息,事后,及时查明原因,或协助公安监督机关查明原因,坚持“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2、提出处理意见,交由学校决定。

3、调查的步骤和方法:

(1)、保护现场;

(2)、仔细检查现场;

(3)、认真调查访问;

(4)、进行技术鉴定;

(5)、分析认定原因,包括起火时间,部位和起火点,起火物和起火源,火灾性质和责任;要求:认定有据,否定有理。

(6)、写出调查报告并存档。

 

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预防

1.学校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组织义务消防救护队。

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随时保证使用。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7.要加强对寄宿学生和教职工集体宿舍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8.学生宿舍、食堂等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大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9.向教师、学生传授和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禁止到烧烤场以外的地方野炊。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值班领导、单位领导报告。学校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

2.学校领导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社发局和局安全办、教育署报告。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

4.学校领导发出疏散指令,指挥各救援小组迅速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引导学生安全撤离,指挥学生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有序地安全撤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电梯,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报告领导,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5.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6.保卫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7.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需心理疏导的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10.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12.有人员受伤的及时通知保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