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内容:
小学品德与社会学科重点考核学生的道德认识、判断能力和道德实践、生活实践能力。学习评价分为认知能力评价和行为实践能力评价。
认知能力评价是评价学生在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学内容要求的范围内,对有关道德和生活内容的认识和初步理解能力。各年级的考查范围,应根据《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和教材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适当考查过去学过的内容。
行为实践能力的评价是评价学生在小学品德与社会课中教学内容要求的范围内,在认知基础上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行为能力的考查是检查学生是否能运用所获得的道德认识和行为习惯。行为能力的考察是检查学生是否能应用所获得的道德认识和社会认识去指导自己的行为实践,评价别人的行为,通常与《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综合起来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和手段,应坚持倡导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鼓励学生在品社课堂中开展小组合作探究性学习活动。
(一)过程性评价
1、评价比例:40%
2、评价内容:学生学习评价一般通过课堂观察评价和阶段性评价《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两种途径进行。通过评价,努力创设有利于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学习的氛围,可以采用教师观察、与学生谈话、平日表现记录、学习任务单、及时评语、评议等方法。评价形式采用书面填写与日常生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反应小学生道德与认识的行为表现,应与履行小学行为规范的情况相结合。
3、评价方式:自我评价、同伴评价、教师评价、家长评价、及社区评价等形式相结合。
(二)学期终结性评价
1、评价比例60%
2、评价内容根据新课程的“三维目标”和教材所规定的内容及要求,结合学生生活实际,适当考查学过的知识内容。
三、评价标准(学生成长记录册)
1、“日常学习情况”的“考查内容”板块以“发言、探究、活动、合作”模块为主开展评价,一学期3--4次。
2、“期末考查”按“基础知识”和“活动作业”分模块须逐项评价,学期总评不必分模块逐项评价,只填一个综合分。
3、第二学期的学年评分也填写一个综合分即可。
4、“☆ ” 学生自评涂色,师评用一个大圈,圈出“☆”的数量。
四、评价等第(学生成长记录册)
优秀 良好 合格 须努力
发言
优秀: 每堂课上都能够认真听讲和思考,经常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见解。
良好: 课上能够认真听讲和思考,有时能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见解。
合格: 课上能够听讲,偶尔能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见解。
须努力:课上能够听讲,不敢于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见解。
探究
优秀:能通过上网或其他途径搜集有关学科信息和资料,并对其加以分类整理及运用。
良好:能根据老师下发的学科信息和资料,并对其加以分类整理及运用。
合格:能在小组合作的基础上,运用老师下发的学科信息及资料。
须努力:能在小组帮助的前提下,运用老师下发的学科信息及资料。
活动
优秀 :能根据课内所学,小组合作,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良好: 能根据课内所学,在组长的带领下,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合格: 能根据课内所学,与组员一同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须努力:能根据课内所学,尝试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合作
优秀: 在班级内组建合作小组,并在组内自主参与各项活动,尝试解决实际问题。
良好: 在班级参与合作小组,并在组内自主参与各项活动,尝试解决实际问题。
合格: 在组长的带领下,自主参与各项活动,尝试解决实际问题。
须努力:能在组长的带领下参与各项活动。
基础知识
优秀: 每堂课上都能够认真听讲和思考,熟练掌握品社学科基础知识点,经常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见解。
良好: 每堂课上都能够较认真听讲和思考,熟练掌握品社学科基础知识点,经常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见解。
合格: 课上能够听讲,基本掌握品社学科基础知识点,偶尔能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见解。
须努力:课上不能够听讲,不愿意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见解。
活动作业
优秀 :能根据课内所学,小组合作,积极参与并完成学科配套练习册中的活动作业。
良好:能根据课内所学,小组合作,主动参与并完成学科配套练习册中的活动作业。
合格:能根据课内所学,小组合作,基本完成学科配套练习册中的活动作业。
须努力:课堂学习中,不能及时参与并完成学科配套练习册中的活动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