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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实验小学教职工私家车管理制度

发布者: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 发布时间:2018/1/7 13:50:09

随着我校教职工私家车购买数量的增加,私车进出校园、停放、安全行驶等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私车的管理,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研究,作出如下规定:

1、凡本校教职工的私人车辆进入校内,均须到总务处办理登记手续,出具相关齐全的资料,并领取车辆停车证;未办理停车证的车辆,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内;严禁在校内无证驾驶。

2、车辆进出校园须避开学生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早上7:30~8:00,下午3:25~4:00;规定时间内门卫有责任制止车辆进出,私家车主应配合在校门内外等候。

3、车辆进出校园必须减速,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h,禁止鸣号。如在校内发生行车安全事故、损坏学校财物,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即刻负责处理,确保生命安全,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4、教职工应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车辆、保管好车内的贵重物品,停放在校内的车辆发生意外情况,请车主自行处理。

5、车辆必须按指定区域、车位规范停放;如有严重违反此规定,学校有权制止该车辆进入、停放校园。

6、如遇学校重大活动,教职工的私家车停放必须服从学校的统筹安排。

7、由于学校停车场地有限,如有近期购车意向的教职工应向总务处做好登记,以便学校进行统一规划与合理调整。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大家配合。

建平实验小学

2017-2018年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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