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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实验小学行政值班制度

发布者: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 发布时间:2018/1/7 13:30:07

1、行政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代表校长行使处理校内事务,发现学校存在的问题应作好记录并及时向校办或有关部门通报,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上下两班做好值班的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班人员不得离岗。

3、行政值班人员当班巡视校园不得少于3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不得在值班时间内饮酒。

4、行政值班人员督促门卫等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5、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的,应事先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顶班,并到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6、值班人员熟悉学校消防、防盗等设施、设备,会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7、安全使用电器等设备,用后及时关闭开关,保持值班室整洁。

建平实验小学

2017-2018年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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