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实验小学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
发布者: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 发布时间:2018/1/7 13:28:13
一、学校是本单位安全事故防范的责任主体。学校的校长是本单位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各教职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三、学校建立健全各部门和重要岗位的安全职责。
四、校长在新年度第一个月份内,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主要内容有:考核范围、本部门安全工作职责、事故防范、实绩考核和奖惩措施等。
五、学校设立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工作网络和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六、落实分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学校根据安全责任书内容,把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评比范围,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失职的给予处罚。
建平实验小学
2017-2018年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