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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平实验学校志愿者协会章程

发布者: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 发布时间:2018/1/7 9:59: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上海市建平实验学校志愿者协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无报酬的组织。

第二条:本协会以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根本指针,结合“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组织协调全校教职工志愿者协会,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传播文明,提高全校师生的素质和文明程度,为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第三条:本协会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奉行平等、互助、奉献、进步的准则。

第四条:本协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宣传志愿精神,推广志愿服务。弘扬社会新风、促进团结互助、平等互爱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为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六条:加强自愿者组织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协调和管理。规划、组织以学校周边安全及社区教育咨询等为主要特色的各类志愿服务。

第七条:开展评比表彰,大力弘扬先进,推进志愿者活动的广泛开展。

第八条:开展培训和研讨、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以自愿形式申请入会。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

(一)根据本协会章程和决议的精神,依法开展活动。

(二)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三)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二)参加本协会活动,认真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第十二条: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